教育部關于印發《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 年)》 的通知
教職成〔2021〕 2 號
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
為貫徹《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 ,加強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準體系建設,落 實職業教育專業動態更新要求,推動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我部組織對職業教育專業 目錄進行了全面修(制)訂,形成了《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以下簡稱《目錄》 )。現將《目錄》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修訂情況
《目錄》 按照“十四五”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 2035 年遠景目標對職業教育的要求, 在科學分析產業、職業、崗位、專業關系基礎上,對接現代產業體系,服務產業基礎高 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統一采用專業大類、專業類、專業三級分類,一體化設計中等職 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專科、高等職業教育本科不同層次專業,共設置 19 個專業大類、 97 個專業類、1349 個專業,其中中職專業 358 個、高職專科專業 744 個、高職本科專業 247 個。我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等需要,動態更新《目錄》 ,完善專業設置管理辦法。
二、執行要求
1.優化專業布局結構。 《目錄》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起,職業院校擬招生專 業設置與管理工作按《目錄》 及相應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執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 照《目錄》 和辦法,結合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合理設置專業,并做好國家控制 布點專業的設置管理工作。中等職業學校可按規定備案開設《目錄》 外專業。高等職業 學校依照相關規定要求自主設置和調整高職專業,可自主論證設置專業方向。我部指導 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按照高起點、高標準的要求,積極穩妥設置高職本科專業,避免“一 哄而上”。
2.落實專業建設要求。我部根據《目錄》 陸續發布相應專業簡介,組織研制相應專 業教學標準。各地要指導職業院校依據《教育部關于職業院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與 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 (教職成〔2019〕 13 號) ,對照《目錄》 和專業簡介等,全面修 (制) 訂并發布實施相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推進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各職業院校 要根據《目錄》 及時調整優化師資配備、開發或更新專業課程教材,以《目錄》 實施為 契機,深入推進教師教材教法改革。
3.做好新舊目錄銜接。 目前在校生按原目錄的專業名稱培養至畢業,學校應根據專 業內涵變化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必要的調整更新。已入選“雙高計劃”等我部建設項目 的相關專業(群) ,應結合《目錄》 和項目建設要求,進行調整升級。用人單位選用相關專業畢業生時,應做好新舊目錄使用銜接。
專業目錄是職業教育教學的基礎性指導文件,是職業院校專業設置、招生、統計以 及用人單位選用畢業生的基本依據,是職業教育類型特征的重要體現,也是職業教育支 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觀測點。各地要結合地方實際,加大宣講解讀,嚴格貫徹落 實,不斷深化職業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職業教育適應性。實施過程中遇有問題, 請及時報告我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
2021 年 3 月 12 日